您现在的位置:苏州东吴医院 > 妇科 >> 注意事项 > 正文内容

过期避孕药不可服

  结婚刚1年多,两次流产的教训,让我打消了晚几年再生孩子的念头。第三次怀孕后,经剖宫手术,我产下了一个健康的男孩。

  孩子断奶后,村里一位与我要好的嫂子,关切地对我说:“你的身子有些虚弱,再也经不住避孕失败流产的折腾了,一定要避好孕。像我服了4年多短效避孕药,从未失败过。这药好得很,就是麻烦点,每月要服22天,天天都要服。”我也深知,避孕对我来说,是多么的重要。于是,我请她帮我领回了1年的口服短效避孕药。这药真好,我服药快1年了,不仅避孕没有失败,而且月经比以往还好,我为此乐不可支。我快把1年的短效避孕药服完时,只剩下10余片被压坏有些缺损和发软的。“这么好的药,怎能扔掉呢?”我在心里暗暗想到。虽然嫂子又帮我领回了同样的避孕药,但我还是把剩余的10余片药服完后,才接着服新领回的。

  正当我为1年来再也没有意外怀孕而陶醉时,月经竟鬼使神差的没来。我为此惶惑不安。“难道又怀孕了?管它呢,也许是心情高兴引起的月经不来吧!”我自个儿在心里安慰道。

  1个月过去了,又一次该来的月经,仍没来。嫂子知道后,赶忙陪我上医院检查,结果又是怀孕!我再次经历了流产的伤痛。

  医生点评:口服避孕药和其他药一样,其理化性质容易受外界因素的影响而逐渐变质,如受到挤压、损坏,发生裂片、缺损,药片受潮发生变软、粘连、溶化,药片变色出现斑点、霉点,药片糖衣层出现爆裂、掉皮,以及药片泛出结晶、发生菌染等。口服避孕药出现以上特征,说明已经过期、变质、失效。一旦出现以上特征,切不可再继续服用,以免影响和失去避孕效果。